返回列表
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信息披露
通知公告 四川省 四川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6-10-29
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成都市财政局自贡市财政局攀枝花市财政局泸州市财政局德阳市财政局绵阳市财政局广元市财政局遂宁市财政局内江市财政局乐山市财政局南充市财政局宜宾市财政局雅安市财政局巴中市财政局资阳市财政局阿坝州财政局凉山州财政局四川财政电子票据中国财经报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省会计学会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链接:
通知正文
附件原文
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信息披露文件 一、债券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发行总额432.8148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期限为5年、10年、15年、20年、30年。5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其余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各期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各期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发行方式 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四川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参与机构为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具体安排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与兑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募集资金投向说明按照财政部要求,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批新增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债券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二、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债券信用级别均为AAA。在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存续期内,四川省财政厅将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全省中长期经济规划情况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十五五”时期四川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四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取得重要进展。经济增速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取得重要进展。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显著增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大幅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五区共兴发展成效显著。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文明进步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社会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四川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新高地建设加快推进。创造高品质生活取得重要进展。高质量充分就业局面加快形成,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降低。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美丽四川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屏障更加巩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取得重要进展。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加快建设,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平安四川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实现全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基本建成现代化经济强省,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逸,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具体内容参见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省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 注:1、经济数据来源于四川省统计局 2、财政数据中2024年为决算数,2025年为决算数,2026年为预算数。 五、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2025年全省债务余额为28015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29635.7亿元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省一般债务限额8739.4亿元,余额8515.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896.3亿元,余额19499.5亿元。分级次看:省级债务限额1546.1亿元,余额1450.6亿元;市级债务限额8219.6亿元,余额7824亿元;县级债务限额19870亿元,余额18740.4亿元。 2025年,全省新增政府债券主要聚焦交通、社会事业、产业园区等领域,有力支持了成达万铁路、向家坝灌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四川省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加强统筹部署,完善政府债务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发改、财政双牵头,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2+N”债券管理新机制,印发《四川省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作为管总文件,配套出台审核标准、行业分工、工作流程等,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 (2)强化债券资金监管。建立专项债券专户管理,债券资金专款专用。针对发现的各类债券项目资金管理问题,印发专项工作方案,从事前准入把关、事中监测调度、事后运营管理、全程监督问效四个方面强化管理要求,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2.聚焦重点领域,加力促投资稳增长。 (1)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科技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项目,增强对重大战略决策的支撑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逆周期调节、“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的积极作用。 (2)精心优选债券发行项目。坚持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聚焦投向领域、建设内容、前期准备等,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同时,围绕项目成熟度加强发行前把关,推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和成熟度高的新项目,实现“早发快用”。 (3)加快债券使用进度。提前做好资金拨付方案,确保新增债券资金及时拨付至市县;建立定期监测通报机制,“点对点”提示进度明显落后地区;发挥“2+N”机制作用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市县债券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 3.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防范风险底线。 (1)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债务风险等因素科学分配市县新增债务限额,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适当限制新增债券额度,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化债力度,控制债务风险水平。2025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财政部核定我省债务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全面完成到期政府债务偿还。依法落实法定债券偿还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提高自有资金偿债比例,切实维护了省政府信誉。 (3)强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实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定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及时通报评估结果,督促指导风险较高市县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尽全力化债,筑牢防爆雷风险底线。 (4)严格违规举债追责问责。保持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实施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对违规举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 各期债券项目清单 2.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 各期债券法律意见书 3.202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五至六十期) 各期债券财务评估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7日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 | 一、地方经济状况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 2023-2025年经济基本状况 年份项目 | 年份项目 | 年份项目 | 年份项目 | 年份项目 | 2023年 | 2023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5年 | 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60132.9 | 60132.9 | 60132.9 | 64697.0 | 64697.0 | 67665.34 | 67665.34 | 67665.34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6.0 | 6.0 | 6.0 | 5.7 | 5.7 | 5.5 | 5.5 | 5.5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 6056.64 | 6056.64 | 6056.64 | 5619.9 | 5619.9 | 5751.35 | 5751.35 | 5751.35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 | 21306.70 | 21306.70 | 21306.70 | 22816.9 | 22816.9 | 23260.22 | 23260.22 | 23260.22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 |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 | 32769.54 | 32769.54 | 32769.54 | 36260.2 | 36260.2 | 38653.77 | 38653.77 | 38653.77产业结构 | 产业结构 | 产业结构 | 产业结构 | 产业结构 | | | | | | | | 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 | 10.1 | 10.1 | 10.1 | 8.7 | 8.7 | 8.5 | 8.5 | 8.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35.4 | 35.4 | 35.4 | 35.3 | 35.3 | 34.4 | 34.4 | 34.4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54.5 | 54.5 | 54.5 | 56.0 | 56.0 | 57.1 | 57.1 | 5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4.4 | 4.4 | 4.4 | 2.4 | 2.4 | -2.4 | -2.4 | -2.4进出口总额(亿元)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9574.9 | 9574.9 | 9574.9 | 10457.2 | 10457.2 | 10318.1 | 10318.1 | 10318.1出口额(亿元) | 出口额(亿元) | 出口额(亿元) | 出口额(亿元) | 出口额(亿元) | 6033.9 | 6033.9 | 6033.9 | 6177.7 | 6177.7 | 6086.5 | 6086.5 | 6086.5进口额(亿元) | 进口额(亿元) | 进口额(亿元) | 进口额(亿元) | 进口额(亿元) | 3541.0 | 3541.0 | 3541.0 | 4279.5 | 4279.5 | 4231.6 | 4231.6 | 423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26313.4 | 26313.4 | 26313.4 | 27709.8 | 27709.8 | 29135.4 | 29135.4 | 2913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45227 | 45227 | 45227 | 47336 | 47336 | 49428 | 49428 | 494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9978 | 19978 | 19978 | 21303 | 21303 | 22494 | 22494 | 2249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
附件下载
原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