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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决算
通知公告 四川省 四川省科协 发布日期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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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直属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决算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23秒

目  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四川省科协)是四川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技术创新。

(2)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技知识,提倡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

(3)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四川省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重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4)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6)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团体和科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8)兴办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企事业,负责科技场馆的建设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省科协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省科协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

2.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服务中心

3. 四川省民族科普服务中心

4. 四川省技术经济和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5. 四川省反邪教协会办公室

6. 四川科技馆

7.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8. 四川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675.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5.5万元,下降0.09%。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jpg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4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44.27万元,占97.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97.53万元,占2.98%。

图2_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pn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24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49万元,占39.32%;项目支出9857.30万元,占60.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_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jp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144.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8.81万元,下降0.30%。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图4_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jp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7.73万元,下降1.10%。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图5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pn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6万元,占0.38%;教育支出40.81万元,占0.25%;科学技术支出14249.43万元,占88.9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0.00万元,占3.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11万元,占4.63%;卫生健康支出62.12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301.42万元,占1.88%。

图6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pn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1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7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4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支出决算为25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8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支出决算为31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支出决算为767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4.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6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3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5.12万元,完成预算81.06%,较上年度减少9.6万元,增长/下降1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直属单位仅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数量较2024年减少一辆。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45万元,占9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万元,占3.02%。具体情况如下:

图 7_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png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2025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数据无变化,与2024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5万元,完成预算87.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9.06万元,下降14.49%。主要原因是我会直属单位仅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数量较2024年减少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24.96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辆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2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54万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是我会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减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北京科协孟凡兴副主席一行来川调研,共计支出0.12万元;接待陕西省科协一行来川调研,共计支出0.24万元;接待西宁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主任白成芳一行开展“天府科技云”平台学习和“青海科创云”平台功能对接,共计支出0.1万元;接待青海省科协一行来川签署协议并考察调研,共计支出0.29万元;接待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一行,共计支出0.05万元;接待重庆市科协丁健副主席赴我会学习交流数字化建设,共计支出0.08万元;接待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来川调研“一带一路”创客营场地,共计支出0.11万元;接待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一行2人,共计支出0.09万元;接待中国科技馆一行4人,共计支出0.08万元;接待安庆市科学技术协会一行5人,陪同3人,共计支出0.09万元;接待四川科技馆人工智能展厅设计方案咨询专家一行1人,共计支出0.04万元;接待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一行7人,共计支出0.11万元;接待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协会一行3人,共计支出0.06万元;接待中国科技馆一行2人,共计支出0.06万元;接待广元市苍溪县副书记一行10人,共计支出0.13万元;接待长春中国光学科技馆一行2人,共计支出0.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数据无变化,与2024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数据无变化,与2024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17万元,较2024年减少56.13万元,主要是除必要的运转开支外,本年度继续践行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5,20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0.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5.31万元,主要用于天府科技云项目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物业管理、修缮工程等。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6.9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1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省科协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作运转。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省科协在2025年度,组织对科普活动等0个项目涉及金额0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12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省科协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此项单位不涉及)、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省科协部门预算(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履职效果和预算管理效果较好,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规范,项目决策程序严格,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良好,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要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和阶段性(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的填报,完成专项预算项目(含中央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实现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全覆盖。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13分,绩效自评综述:我会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经评价分析,科普科服专项资金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科学合理,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强化基层科普服务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创新四川建设注入动能。同时,我会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也发现该专项资金在资金实际投向、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完成时效等方面存在问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中央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53分,绩效自评综述:2025年免开资金项目在资金使用上总体进展缓慢,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整体上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发挥了重要的科普教育作用。项目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推动科技馆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法和管理,15个科技馆的运营和发展得到了有力支持。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服务、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审批、信访事务、参事事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反映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支出。

12.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反映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制学术期刊和学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3.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反映各级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共计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属于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本部门含1个行政单位省科协机关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四川省科技馆、四川省反邪教协会办公室、四川省技术经济和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四川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四川省民族科普服务中心。

本部门共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创新发展部、学会部、科学技术普及部、调研宣传部、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机构职能

本部门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负责省属企事业科协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为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发挥重要力量。主要职能如下:

1.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技术创新。

2. 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技知识,提倡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

3.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四川省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重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4.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5.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6.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团体和科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兴办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企业、事业,负责科技场馆的建设和管理。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5年末,本部门人数219人,在编在职人数188人,编制外聘用人员3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为14294.5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为1667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44.27万元,占96.82%;其他收入497.53万元,占2.98%,上年结转结余33.27万元;占0.20%。

(二)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年初预算支出为14294.59万元,决算报表支出为1624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48万元,占39.32%;项目支出9857.30万元,占60.6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结余分配情况:无结余分配情况。

结余结转情况:本部门2025年结转结余金额为429.3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 履职效能。

2025年,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落地落实,全力推进四川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一是深耕科学普及主业,打造多元科普阵地,持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二是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建强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载体,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三是深化天府科技云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促进科技资源精准对接;四是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开展学会学术交流及创新服务,助力产业创新升级:

组建天府科技云专家服务团数量年初设定指标值为≥20个,全年实际完成20个,完成年度目标;建成具有高质量科技供给能力的科技工作者(团队)示范科创工作室数量年初设定指标值为≥1000个,目前正在进行评选中,预估完成数量能够达到1000个以上;实体馆年观众量年初设定指标值为≥150万人次,全年实际完成183.85万人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数量年初设定指标值为≥9家,因工作调整未开展考核评选,后续将结合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对科技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的科普推进作用年初设定定性指标为良好,全年实际完成效果达到良好标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15分。

2. 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本部门财政拨款调整预算数为16,871.15万元,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3987.30万元。

本部门资产配置调整预算数为9.46万元,资产配置年初预算数为8.63万元。

本部门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数为5705.29万元,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数为5599.35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05分,得6.95分。

(2)单位收入统筹

2025年我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28.28万元,2025年我部门自有收入调整预算数为532.28万元;2025年度我部门自有收入全年执行数为230.45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6分,得1.4分。

(3)支出执行进度

本部门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5,164.01万元,部门预算数为17,401.95万元,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为0.15万元,占比为0.01%,1至6月无支出违规金额。

本部门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0,108.94万元,部门预算数为17,401.95万元,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为30.19万元,占比为0.17%,1至10月未按规定支出金额0.19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43分,得4.57分。

(4)预算年终结余

本部门2025年预算总金额为17,401.95万元,年终部门预算注销、结余及结转金额为726.88万元,占比为0.04%。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08分,得1.9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

本部门“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 3-1 一般性支出情况表.jpg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5分。

3. 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本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运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协发〔2024〕159号)。为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制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协发〔2024〕121号)等财务管理办法,并将制度严格落到实处。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本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具体工作分工如下表3-2。

表 3-2 财务工作岗位分工表.jpg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本部门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各级领导应按权限严把经费审批关,对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开支不明、手续不全虚列开支等情况不予审批。在审批时,须明确签署意见和时间,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协发〔2024〕159号)管理制度规定。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4. 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本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数为208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6695.74万元;2025年末实有人数为228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9349.02万元。

根据评价标准,本部门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6695.74/208=32.19(万元/人),2025年人均占有资产=9349.02/228=41.01(万元/人),2025年本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32.19-41.01)/32.19×100.00%=-27.40%,小于2025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2.86%、2025年省级财政收入增长率4.34%。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资产利用率

2025年本部门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原值为3408.67万元,办公家具原值为3617.97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3408.67/3617.97)×100.00%=94.21%,高于2025年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17.16%。

2025年省科协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原值为18502.02万元,办公设备原值为25159.78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8502.02/25159.78)×100.00%=73.54%,高于2025年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44.55%。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3)资产盘活率

本部门根据2025年国有资产报告,2025年本部门无闲置资产,不存在需要盘活的资产。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5. 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部门已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2293.43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5208.7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5599.35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为0.00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21分,得2.79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2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082.30万元,执行数为11,049.80;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1.4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6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321.14万元,执行数为5196.03;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6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1. 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人员类项目。包含工资性支出、其他人员支出、单位缴费、离退休费支出、其他补助支出等,绩效目标根据预算一体化自动生成,主要涉及科目调整次数、足额保障率、发放(缴纳)覆盖率、按时发放率、结余率等指标,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本年度人员类项目36个,年初预算数5169.59万元,调整预算数5557.61万元,决算数5364.61万元,预算执行率96.53%。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单位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

(2)公用经费及其他常年类项目。包含日常公用经费、非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和其他运转支出。具体用于培训费、差旅费、机关纪检人员日常公用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本年度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90个,年初预算数6422.6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6524.69万元,决算数5685.19万元,执行率87.13%,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离退休人员体检活动的正常开展。

(3)阶段项目(一次性项目)及转移支付项目共14个。

年初预算数2723.3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321.14万元,决算数5196.03万元,执行率97.65%。

1. 项目决策。

(1)围绕决策程序

本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14个,围绕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撰写事前评估报告,均履行事前评估程序。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与资金使用内容、范围、方向相关,采用定量表述和定性表述相结合,做到了细化量化。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省科协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入库项目严格按照财政厅相关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新增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年度预算增加500万元以上或者年度预算增幅达到20%(且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延续性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履行事前绩效评估,业务处室需根据处室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项目预算概况,填报预算编制报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财务处;事业单位财务科室汇总单位预算情况并通过集体决策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室汇

总年度预算情况,报省科协党组集体决策。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 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本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列支经济科目、功能科目等均相符。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调整

本部门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收回和调整。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执行结果

本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26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70个。本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4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12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18分,得2.82分。

3. 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本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14个,已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

数量为14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偏离

本部门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为0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为10个。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实现效果

本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较好,均已达到设定指标值。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科协发〔2024〕121号)要求,财政预算项目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预算编制不精准、绩效评价结果为“中”或“合格”的重点项目,核减项目实施单位下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安排。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重点项目,直接取消项目实施单位下年度同类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本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经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同时,2025年本部门在门户

网站上公开的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中同步公开绩效目标。

本部门2025年未接受过审计监督、监督检查等工作,不涉及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履职效果和预算管理效果较好,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规范,项目决策程序严格,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良好,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要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和阶段性(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的填报,完成专项预算项目(含中央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实现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全覆盖。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部门2025年度自评得分为93.45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不足,财政拨款、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多项调整预算均超出年初预算,预算编制前瞻性、科学性不够,未能充分预判年度工作变量,导致预算调整频次偏高。

单位收入统筹能力有待提升。2025年本部门自有收入实际执行数低于年初及调整预算目标,收入统筹规划不够合理,对自有收入的测算、管控和推进力度不足,未能有效挖掘收入潜力、规范征管,影响资金统筹效能。

支出执行进度不均衡。支出执行未达时序要求,上半年

进度滞后,存在支出预警及未按规定支出情况;部分项目前

期筹备推进缓慢,资金支付集中于年末,支出管控精细化程度不足。

预算年终结余管控不够严格。本部门年末存在一定规模的预算注销、结余及结转资金,虽占比不高,但结余管控精准度不足,部分资金未能当年全额高效使用,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

政府采购执行率未达标准。本部门政府采购实际支付金额未达年度预算目标,且无采购资金节约,采购预算执行管控力度不足,采购流程统筹推进不够高效。

项目执行结果管控存在短板。本部门部分常年项目和一次性项目预算结余率偏高,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管控能力有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

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精准度。结合年度任务、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科学测算收支,加强调研论证、预判工作变量,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幅度,减少调整频次,提升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提升收入统筹能力,规范征管。科学测算自有收入目标,细化征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动态管控和进度梳理,挖掘收入潜力,确保自有收入按时足额完成,做到收入应统尽统。

优化支出执行管理,强化进度管控。建立时序管控机制,

细化收支节点,加快项目前期筹备进度,避免资金支付集中

年末;加强动态监控,排查整改预警及违规支出,提升管控精细化水平。

严格结余资金管控,提高使用效益。建立结余管控机制,定期梳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资金滞后原因并制定推进措施,加快支付进度,严控结余结转规模,杜绝资金闲置浪费。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执行效率。细化采购执行计划,明确流程节点和责任分工,加快项目推进,规范采购程序,统筹资金使用、力争实现资金节约,落实中小企业采购相关要求。

强化项目执行管控,严控结余率。加强各类项目全流程管控,细化资金使用计划,定期梳理执行情况,重点监控结余率偏高项目并及时整改,强化执行刚性,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管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定期开展绩效自评和自查自纠,排查整改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将绩效执行与工作考核挂钩,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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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科学素质作为国民素质的核心构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不仅表现为对科学精神的崇尚、科学思想的树立、科学方法的掌握及基础科技知识的储备,更体现为运用科学思维分析判断事物、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这一能力的普遍增强,既是培育公众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重要标志,更是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厚植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支撑。

2016年“科技三会”首次将科普提升至与科技创新同等战略高度,明确提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的重要论断,深刻阐释了科普工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只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才能培育宏大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才能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高效转化。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将科普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范畴;党的二十大则从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战略高度,强调“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为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锚定了目标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等政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见效,四川省立足省情实际,聚焦“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强化科技服务效能”双重目标,由我会牵头设立了四川省科普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的设立,既是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动响应,也是破解四川省科普资源分布不均、科技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科普工作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型四川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与社会基础。

然“十四五”以来,全省科协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省级财政对安排用于科协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明确,确定为“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服务”两个方面,同时,把中央财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与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即原科普专项资金)统一管理,故将专项资金更名为“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后文简称“科普科服专项资金”)。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川府发〔2022〕28号)等文件设立,并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等相关规定开展资金申报工作。

3. 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等相关文件,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市县科协不断深化天府科技云服务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服务工作。项目法通过发布指南、组织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普创作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天府科技云专家团“深耕”赋能行动、天府科技云科技社团能力提升行动等重点项目实施奖补。

4. 主管部门职能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由我会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我会作为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政策执行、项目安排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申报,收集审核基础数据,拟定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报批,明确任务清单,督促指导市县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负责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9月25日,我会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规定了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分配下达方式、资金管理和绩效监督等内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2. 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

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主要围绕“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要求,通过支持我省各级科协组织、具备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机构、个人(团队)等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学术交流活动,实施重大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服务项目,实现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即到2025年,“天府科技云服务”广泛深入开展,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科协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团结、引领和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进一步增强,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有效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赋能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和自立自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3. 项目支持方向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科学技术普及

①支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普讲座、科普阵地建设、科普资源开发创作等;实施青少年科学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想象力培育工程等。

②支持加强学术交流。提升科技社团服务能力,开展学术交流品牌活动,举办学术交流会议,培育优秀科技期刊等。

(2)科学技术服务

①支持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深化智慧服务平台能力提升、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推进产业园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开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科技社团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

②支持智库建设。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决策咨询、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

(3)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服务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我会与省财政厅共管的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共安排预算12195万元。

2. 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以因素法为主,项目法为辅,具体情况如下:

因素法

我会在采用因素法分配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时,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相关规定,选取常住人口数、科普服务量、科技服务量、绩效评价结果4项因素,分别按10%、40%、40%、10%的权重测算资金额度。

项目法

项目法用于支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支持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中除因素法分配的其他事项,以及支持加强学术交流、支持智库建设的专项资金分配。

3. 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我会与省财政厅共管的科普科服专项资金2025年度共安排预算12195万元。其中:采用因素法向市(州)、扩权县(市)分配9419.44万元(年初已提前下达市县6697万元);按项目法分配2775.56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因素法分配情况

我会选取常住人口数(权重10%)、科普服务量(权重40%)、科技服务量(权重40%)、绩效评价结果(权重10%)四个因素,测算出相应资金额度,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相应程序报批后下达至各市(州)、扩权县(市)。

(2)项目法分配情况

表 1.项目法分配情况表.jpg

4.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5年,我会与省财政厅共管的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共安排预算12195万元,全部通过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下达至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各级项目实施单位实际到位资金共计11942.03万元,到位率为97.93%,实际支出资金共计5946.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9.8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 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达成《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目标,我会围绕“推动天府科技云服务高质量发展”总体工作要求,根据全省科协系统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任务要求,组织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并设置了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详见表2),各市县科协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统筹确定项目。

表2.2025 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表.jpg

表2尾巴.2025 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表.jpg

2.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12月,我会收到《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文件后,立即将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要求下发至各市县科协,督促其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同时,经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由我会办公室联合科普部组成现场评价小组,按照文件要求,选取专项资金分配涉及市县总数的20%、总计20个的市县点位进行实地踏勘(点位名单详见附表2),根据踏勘情况并参考各市县科协报送的自评结果,汇总撰写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按程序报省科协党组会审议后送财政厅归口联系部门处室。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绩效理念。

二是以党中央“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战略部署为指引,通过绩效自评全面检验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是否精准聚焦《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及四川省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强化科技服务效能”的核心目标高度契合,推动“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等党的二十大任务在四川落地见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 项目决策方面

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项目资金投向是否与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方向相匹配,与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相衔接。

2. 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规范合理,包括资金分配因素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下达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结余是否过大等;二是重点关注各市县科协是否切实履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主体职责,是否按照制度开展项目储备、筛选、申报、监管和验收工作,规范项目实施;三是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单位是否如实申报项目,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采购等程序是否规范。

(三)评价选点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关于抽样比例的规定,按照“科学抽样、重点覆盖、均衡分布”原则,从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分配涉及的93个市县中选取20个点位开展实地踏勘,占市县总数的21.51%,符合“选取20%左右、总计不超过20个市县”的评价要求(具体名单详见附表2)。

(四)评价方法

我会根据科普科服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主要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询问查证法等评价方法。

1. 成本效益法。通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项目绩效的方法。

2. 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成本与收益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从而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

4.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5. 询问查证法。通过与评价客体直接或间接,以口头、书面、座谈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从而形成判断的方法。

(五)评价组织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我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和报告撰写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开展过程中,由我会办公室联合科普部共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后文简称“评价组”),其中: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和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工作,科普部负责现场分析研判各区域专项资金投向是否与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方向相匹配,与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年度重点

工作任务等相衔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5年,我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相关规定,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评审情况,提出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有关规定报批。审批完成后,我会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并抄送省人大预算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项目决策程序严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2)规划论证

在项目规划方面:一是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川府发〔2022〕28号)等文件设立,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二是在申请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时,我会进行了多方论证,项目实施具有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会根据全省科协系统年度

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任务要求,设置了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并细化分解为7条绩效指标,分别为3条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和1条满意度指标。从执行结果看,2项指标偏离度超过30%,分别为科技服务典型案例总数(偏离度245%)和202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备案完成时间(偏离度100%);另有3项指标偏离度介于15%至30%之间,分别为云平台示范科创工作室数(26.64%)、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精准科普传播服务总量(24.27%)、云平台用户对“保障式”服务满意度(18.50%);有1项指标偏离度小于15%,为全省科普阵地建设数(8.83%);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任务完成率未发生偏离。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分,得5分。

(3)资金投向

我会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等文件要求,完成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的梳理,按照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县科协不断深化天府科技云服务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服务工作;按照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支持内容为通过发布指南、组织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对科普创作行动项目、专家团“深耕”赋能行动示范项目、科技社团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第七届四川省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补助、第三届川渝科普大会补助等重点项目实施奖补,资金分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资金整体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

因我会对科普科服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为切实了解各市(州)、扩权县(市)的资金实际投向,我会对20个点位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资料审查,审查发现20个点位中,成都市本级存在资金投向与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服务工作无关的方向的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分,得5分。

2. 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我会在2024年度印发了《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规定了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分配下达方式、资金管理和绩效监督等内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2)分配管理

我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文件规定,进行专项资金分配,并按照管理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履行了决策程序,资金分配时

以因素法为主,项目法为辅,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采用因素法分配时,我会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选取常住人口数、科普服务量、科技服务量、绩效评价结果四项因素,分别按10%、40%、40%、10%的权重测算,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了项目实施重点,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

二是采用项目法分配时,我会根据全省科协事业工作重点,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并会同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三是本次调研涉及6个具有资金分配权限的点位,其中泸州市、成都市、达州市、广安市、巴中市5个点位资金分配合理,有效突出实施重点且区域分布公平;遂宁市在资金分配中存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通过查看2025年《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文件指出按照因素法和工作实际需求,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科协分配20万元,船山区和安居区按平均各分配35万元,但查看测算资料未见明确的测算标准和测算过程。以上6个点位决策程序均符合要求,分配金额未超文件规定,且均在预算下达后60日内完成资金分配。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75分,得9.25分。

(3)绩效监管

我会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科普科服专项资金

项目设立前,开展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设置了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于2026年1月—2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我会在下达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时,同步下达了《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表》,并在资金下达文件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文件中对绩效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会对各市县进行了指导,并在2026年1月—2月对各市县的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监督等工作。

2025年度为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模式过渡调整期,资金下达机制优化升级,约70%的资金已于2024年底按因素法提前下达,政策核心目标为破解以往资金下达滞后、跨年使用的管理难题。尽管我会已作出相关提示,但评价发现,本次现场评价的各点位未能充分理解政策调整意图,仍延续以往工作惯性,主要依赖2024年结转资金安排2025年工作,未就提前到位的2025年预算资金及时开展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导致本次选点的20个点位中,广安区、达州市、渠县等17个点位存在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广安市、武胜县、大竹县等8个点位出现资金跨年度滚存闲置等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分,得4分。

3. 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本次绩效自评共选取20个点位,安排财政资金2123.59万元,我会未对地方配套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作强制要求。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已全部拨付,单位资金使用金额为508.54万元,单位资金使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25年度为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模式过渡调整期,我会资金下达机制优化升级,约70%的资金已于2024年底按因素法提前下达,政策核心目标为破解以往资金下达滞后、跨年使用的管理难题。尽管我会已作出相关提示,但本次现场评价的各点位未能充分理解政策调整意图,仍延续以往工作惯性,主要依赖2024年结转资金安排2025年工作,未就提前到位的2025年预算资金及时开展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二是部分抽评点位2025年度预算资金中大部分被用于谋划拟在2026年度实施的项目,而2026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也已按机制提前下达,该情况导致专项资金在年度间出现滚存与滞留,未能实现政策调整的预期效果。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27分,得3.73分。

(2)资金使用

经现场评价,20个评价点位科普科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总体符合《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相关规定,专项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岳池县、古蔺县、合江县3个点位存在将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的情况;合江县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的情况;达州市、大竹县、广安区、广安市、渠县、万源市、武胜县、岳池县8个点位存在资金跨年度滚存闲置的情况;成都市存在资金使用超范围的情况;平昌县存在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的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75分,得2.25分。

4. 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

我会设置的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除时效指标和数量指标(全省科普阵地建设数)外,已全部完成,各绩效指标完成具体情况见下表3:

表32025 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jpg

在本次调研的20个点位中,仅有古蔺县完成了预期目标,其余点位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36分,得2.64分。

(2)完成时效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各市县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备案工作,但经评价组核查,在本次调研的20个点位中,仅有达州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26分,得2.74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 区域均衡性

我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相关规定,选取常住人口数、科普服务量、科技服务量、绩效评价结果4项因素,分别按10%、40%、40%、10%的权重测算资金额度,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10分。

2. 对象精准性

我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相关规定,分配下达专项资金,并在资金下达文件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文件中对资金支持范围作出了明确要求,专项资金在支持范围、标准、程序上无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但经现场评价,20个评价点位中,成都市、古蔺县、合江县、岳池县4个点位存在资金实际支持对象不符合管理

要求的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分,得8分。

3. 标准合理性

经现场评价,抽查涉及补助的评价点位均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4〕15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5〕9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等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兑现资金,未发现存在多发、漏发、重发等问题。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4. 群众满意度

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受益群体主要包括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机关人员以及“天府科技云”平台相关科技人员等群体,评价组从20个现场点位共收集606份网上问卷,了解受益群体的满意程度,以此来判断项目实施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受访群众满意度为89.93%。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70分,得4.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 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到2025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需达到13%,但因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相关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故评价组以调查问卷的方式侧面反映人民群众科学素质提升情况。通过对20个现场评价点位共606名受益对象开展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6.97%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区公众科学素质整体水平相较于2021年以前显著提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78分,得5.22分。

2. 科普宣传范围广度

经现场核查科普宣传相关资料,地方科协一方面通过“天府科技云”平台、新媒体等,线上向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多种人群普及科学知识和提供科技服务;另一方面,线下通过开展科普课堂、科技培训、打造科普阵地等多种方式向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传播科学知识和新技术,科普宣传面向多种人群,宣传范围较广。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3. 科普科服资金支持类型覆盖程度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7号),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服务,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普教育、科普宣传与讲座、科技培训、科普阵地建设、科普资源开发创作、青少年科学实践及想象力培养工程、加强学术交流、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智库建设共九类,经评价组现场核查,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备案和实际实施内容基本囊括了上述

九种主要类型,资金支持类型覆盖程度较高。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四、评价结论

我会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5.13分,评价等级为“良”。经评价分析,科普科服专项资金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科学合理,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强化基层科普服务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创新四川建设注入动能。同时,我会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也发现该专项资金在资金实际投向、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完成时效等方面存在问题。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5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协发〔2025〕122号),各市县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备案工作,但经评价组核查,达州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项目备案工作最终完成时间为2026年2月,

晚于计划完成时间2个月。

(二)资金跨年度滚存闲置

2025年度为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模式过渡调整期,我会资金下达机制优化升级,约70%的资金已于2024年底按因素法提前下达,政策核心目标为破解以往资金下达滞后、跨年使用的管理难题。尽管我会已作出相关提示,但评价发现,本次现场评价的各点位未能充分理解政策调整意图,仍延续以往工作惯性,主要依赖2024年结转资金安排2025年工作,未就提前到位的2025年预算资金及时开展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此外,评价发现被评价单位2025年度预算资金中大部分被用于谋划拟在2026年度实施的项目,而2026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也已按机制提前下达,该情况导致专项资金在年度间出现滚存与滞留,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未能实现政策调整的预期效果。

(三)资金使用分配拨付不规范

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经现场核查,评价组发现现场评价的20个点位中,岳池县、古蔺县、合江县3个点位存在将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的情况;成都市存在资金使用超范围的情况。

二是市级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通过查看2025年《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文件指出按照因素法和工作实际需求,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科协分配20万元,船山区和安居区按平均各分配35万元。但查看测算资料未见明确的测算标准和测算过程。

三是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平昌县将以前年度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累计结转至国库账户,该账户内专项资金与单位本级预算经费混同核算,且未对科普科服专项资金单独建立专账进行核算管理,造成该专项资金实际结余量无法准确区分。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江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经查阅《合江县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协议》,2025年度仅支付8、9、11月度人员劳务费,违反合同中“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改进建议

(一)优化备案流程与沟通机制,强化备案监督与提醒

一是梳理并简化项目备案流程,去除烦琐不必要的环节,制作详细、易懂的备案指南,明确各步骤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各市县科协广泛宣传。同时,建立专门的备案沟通渠道,如设立咨询热线、工作群等,及时解答各市县在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的备案延误。

二是建立项目备案工作监督机制,对各市县备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通报。在备案截止日期前,通过短信、邮件、文件等方式提前多次提醒各市县科协按时完成备案工作,对于进展缓慢的地区,主动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备案工作按时推进。对未按时完成备案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计划。

(二)强化政策衔接与资金管控,提速预算执行与项目落地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与解读,围绕资金下达机制调整的核心意图、管理要求和执行节点开展专项培训与指导,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梳理政策落地的具体路径,引导其尽快适应新的管理节奏,准确把握政策方向与使用规范。同时,推动建立资金与项目联动管理机制,督促各单位将提前下达的年度预算资金精准匹配当期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储备、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有效使用,切实避免将当年预算资金用于谋划下年度项目的情况,提升预算执行效率与政策实施效果。

二是定期对各市县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定期或不定期要求各市县上报预算执行进度报表,并对执行进度缓慢的市县进行重点关注与指导。建立预算执行绩效激励机制,对于预算执行进度快、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市县,在次年的资金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对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滞后且无合理原因的市县,扣减一定比例的下一年度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提高各市县对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加强资金使用培训与指导,加大监督检查与违规

惩处力度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专题培训,邀请财务专家、相关政策制定者为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远程培训,详细解读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性支出事项等规定,提高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规范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为各单位提供资金使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是增加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深度,不仅要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检查,还要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于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严肃处理,并扣减一定比例的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额度,形成有效的警示和约束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严格资金支付履约

一是建议被评价单位在后续签订合同时,应严格规范合同条款,对服务业务进行全面、细化约定。明确具体服务范围、详细服务标准、量化交付成果、验收流程及考核指标,确保权责清晰、依据充分,为后续服务质量管控、履约监督及争议处理提供坚实保障,有效规避合同履约风险。

二是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台账与审核机制,确保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共计支出,杜绝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的情况,维护合同严肃性与资金支付合规性。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3.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jpg

附表2.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jpg

附表3.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jpg

附表3尾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jpg

附件3

中央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提出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目标,强调科技馆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民众科学素养中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方向,指出要完善科技馆体系建设。《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强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求。

因此,中央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免开资金”)的设立是为了落实国家科技普及政策,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馆体系建设和区域均衡发展。通过财政补助,保障科技馆的运营和服务质量,使之成为普及科学技术、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中国科协、中宣部、财政部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财政部、中国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科普场馆阵地建设,设立并安排补助资金,对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予以支持。

依据《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要求,该项目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由省级科协会同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上一年度科技馆免费开放情况总结和数据采集等,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中国科协、财政部。中国科协按要求组织专家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科技馆免费开放情况、新增科技馆名单、绩效评价等内容,提出当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

3. 项目主要内容

免开资金是对具备基本常设展览和教育活动条件,满足正常开展科普工作等要求,且纳入免费开放实施范围的科协系统公益性科技馆进行补助,用于支持和鼓励科技馆开展与自身功能相适应的基本科普公共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运行保障,包括科技馆正常运转、举办展览、开展公益性科学教育活动、人才培养、展览展品的研发、维护、更新等。

4. 主管部门职能

免开资金由省财政厅、我会共同管理。其中,省财政厅

和我会负责明确省级及以下各级财政部门和科协在基础数据审核、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我会承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本地区上一年度科技馆免费开放情况总结和数据采集等审核汇总工作,会同省财政厅设定区域绩效目标,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编列)补助资金预算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该项目依据《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资金主要用于运行保障,包括科技馆正常运转、举办展览、开展公益性科学教育活动、人才培养、展览展品的研发、维护、更新等。

2. 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

科技馆作为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公共设施,其免费开放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求的重要惠民措施。免开资金项目的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是推动科技馆健康发展,促进科技馆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支持科技馆体系建设,推动科普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3. 项目支持方向

依据《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项目支持的方向主要有:①运行保障,包括科技馆正常运转、举办展览、开展公益性科学教育活动、人才培养等;②展览展品的研发、维护、更新等;③自主开展的面向基层公众的流动科普服务;④数字科技馆和展教资源数字化建设、网络科普服务、展品和设备共享共用等相关支出;⑤其他与科技馆运行工作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免开资金四川省共安排2133万元,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分配管理。

2. 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文件要求,免开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60%)、科技馆业务发展因素(30%)和政策任务因素(10%):

①基础因素,包括科技馆展览教育面积、年服务观众人次、展品更新及维护数量等。

②科技馆业务发展因素,包括教育活动场次、短期展览数量、网络科普资源浏览量等。

③政策任务因素,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的科技馆建设重点任务、科普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等。

3. 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表12025 年中央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jpg

4.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5年,我会与省财政厅共管的免开资金共安排预算2133万元,全部通过因素法的方式下达至各市(州)、扩权县(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馆实际到位资金共计213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共计1530.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75%。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 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全省获得补助资金分配的科技馆共15个,资金下达时同步设置了4个指标。通过该项目实施,2025年15个科技馆累计接待观众人次达到291.9万人次,教育活动开展场次累计达到9955场,科技馆免费开放天数累计达到3569天,科技馆新增展品数量累计达到44件。

2.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12月,我会收到《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后,立即将免开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要求下发至各市县主管部门,督促其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同时,经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由我会办公室和主要业务部门科普部组成现场评价小组,按照文件要求,选取5个点位进行实地踏勘,根据踏勘情况并参考市县主管部门报送的自评结果,汇总撰写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按程序报审后送财政厅归口联系部门处室。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绩效理念。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地见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办〔2025〕31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开展项目自评,有效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了解项目实施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 项目决策方面

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项目资金投向是否与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方向相匹配,与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相衔接。

2. 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规范合理,包括资金分配因素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下达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结余是否过大等;二是重点关注市县科技馆是否切实履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主体职责,是否按照制度开展项目储备、筛选、申报、监管和验收工作,规范项目实施;三是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单位是否如实申报项目,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采购等程序是否规范。

(三)评价选点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14号)关于抽样比例的规定,按照省级部门采取“督促并汇总市县主管部门自评情况+省级部门选点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评工作,选取专项资金分配涉及市县总数的20%、总计不超过20个的市县点位进行实地踏勘。免开资金共涉及15个点位,本次选取5个点位,分别为巴中市科技馆、遂宁市科技馆、通江县科技馆、平昌县科技馆和达州市科技馆,点位选取率33.33%。

(四)评价方法

我会根据免开资金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询问查证法等评价方法。

1. 成本效益法。通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项目绩效的方法。

2. 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成本与收益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从而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5. 询问查证法。通过直接或间接与评价客体以口头、书面、座谈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从而形成判断的方法。

(五)评价组织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我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前期准备、

现场评价和报告撰写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开展过程中,由我会办公室和主要业务部门科普部共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其中,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和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工作,主要业务部门科普部负责现场分析研判各区域专项资金投向是否与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方向相匹配,与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相衔接,并提取、分析平台相关数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免开资金依据《中国科协、中宣部、财政部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文件设立,财政部、中国科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科普场馆阵地建设,设立并安排补助资金,对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予以支持。项目决策程序严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2)规划论证

项目规划方面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项目设立为落实国家科技普及政策,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馆体系建设和区域均衡发展。免开资金由中央分配下达,项目实施具有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方面,2025年我会根据各地科技馆免费开放情况及数据,对各个科技馆设置4个指标,分别为2025年观众人次、教育活动开展场次、免开天数及新增展品数量。但未设置总体绩效目标,缺少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等,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分,得4分。

(3)资金投向

该项目依据《中国科协、中宣部、财政部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文件设立,属于政府支持的范畴。我会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资金的使用方向与科技馆免费开放的总体目标一致,主要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科普公共服务,提升科学素养。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2. 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该项目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

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办法健全、要素完整。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2)分配管理

我会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文件要求,采取因素法分配免开资金。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60%)、科技馆业务发展因素(30%)和政策任务因素(10%)。我会根据上一年度科技馆免费开放情况总结和数据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进行审核。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10分。

(3)绩效监管

一方面,我会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免开资金项目设立前,开展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设置了免开资金目标表,并于2026年1月—2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另一方面,我会在下达2025年度免开资金时,同步下达了《2025年度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目标表》,并在资金下达文件中对绩效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会对各市县进行了指导,并在2026年1月—2月对各市县的免开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监督等工作。但本次评价超过30%的市县点位出现扣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分,得4分。

3. 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2025年免开资金选取的5个点位共分配资金437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不涉及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资金94.25万元,各点位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表2 各点位预算执行情况表.jpg

地方资金到位率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以点位为单位,按资金规模加权平均计算。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71分,得4.29分。

(2)资金使用

经本次点位踏勘,该资金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未发现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资金损失浪费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仍存在以下不足:平昌县科技馆一是在使用免开资金记账时,将多笔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上,且摘要仅标注“支免开资金”,记账混乱,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二是2025年采购的展品已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18分,得2.82分。

4. 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

我会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了4个指标,分别为2025年观众人次、教育活动开展场次、免开天数及新增展品数量。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3 各点位指标完成情况表.jpg

表3尾巴 各点位指标完成情况表.jpg

该项指标共计6分,5个踏勘点位,涉及20项指标,共有6个未完成。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8分,得4.2分。

完成时效

该项指标共计3分,5个踏勘点位,涉及20项指标,有6项指标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9分,得2.1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区域均衡性

我会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文件要求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60%)、科技馆业务发展因素(30%)和政策任务因素(10%)。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10分。

对象精准性

我会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文件要求分配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件中对资金支持范围作出了明确要求,专项资金在支持范围、标准、程序上无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经现场评价,未发现踏勘点位存在资金实际支持对象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10分。

标准合理性

经现场评价,抽查涉及补助的评价点位均按照《财政部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162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兑现资金,未发现存在多发、漏发、重发等问题。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群众满意度

免开资金受益群体主要包括参观科技馆人员和参加开展活动人员,本次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182份,受访群体认为科技馆展品极有吸引力;科技馆展品更新及时无损害且内容丰富,维护良好;对开放时间满意。项目整体满意度为98.35%。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08分,得4.92分。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年参观人次

本次评价免开资金共选取5个点位,其中巴中市科技馆和通江县科技馆2个点位,年参观人次未完成当年目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6分,得2.4分。

(2)新增展品数量

本次评价免开资金共选取5个点位,其中巴中市科技馆和通江县科技馆2个点位,新增展品数量未完成当年目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1.6分,得2.4分。

(3)开展教育活动场次

本次评价免开资金共选取5个点位,其中遂宁市科技馆开展教育活动场次未完成当年目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8分,得3.2分。

(4)免开天数

本次评价免开资金共选取5个点位,其中巴中市科技馆免开天数未完成当年目标。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8分,得3.2分。

四、评价结论

2025年免开资金项目在资金使用上总体进展缓慢,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整体上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发挥了重要的科普教育作用。项目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推动科技馆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法和管理,15个科技馆的运营和发展得到了有力支持。项目绩效自评总分为86.53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

2025年,我会与省财政厅共管的免开资金共安排预算2133万元,全部通过因素法的方式下达至各市(州)、扩权县(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市(州)、扩权县(市)科学技术协会实际到位资金213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530.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75%。

(二)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平昌县科技馆一是在使用免开资金记账时,将多笔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上,且摘要仅标注“支免开资金”,记账混乱,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二是2025年采购的展品已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三)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

2025年免开资金在下达时同步下达了4个绩效指标,但部分点位目标未完成,具体为:巴中市科技馆和通江县科技馆年参观人次和新增展品数量未完成当年目标;遂宁市科技馆开展教育活动场次未完成当年目标;巴中市科技馆免开天数未完成当年目标。

六、改进建议

(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一是督促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指导各市县科技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对长期沉淀资金按程序统筹调剂或上缴财政。二是强化项目推进与预算执行监控。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同时,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严格按照当年预算资金申请和使用计划,从资金支付的原始依据、支付进度、使用方向和具体用途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控,按月汇总整理资金使用和支付进度情况,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或纠偏止损,避免出现资金沉淀的情况,保障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专项资金的运转效率。

(二)规范财务核算管理 做实固定资产入账工作

督促平昌县科技馆开展财务核算整改,对免开资金相关账务全面梳理,按业务类别拆分汇总填制的记账凭证,规范记账凭证摘要撰写,确保摘要清晰反映业务实质,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同时对2025年采购展品开展全面清查,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展品,及时按规定补全手续、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将其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统一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账实核对机制,确保资产核算规范、账实相符。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控,推动指标全面落实

对2025年免开资金绩效指标未完成问题进行核查,分析巴中、通江科技馆参观人次、新增展品数量及巴中、遂宁科技馆教育活动场次未达标的具体原因。同时细化绩效目标分解,明确各场馆责任主体与推进时限,建立绩效目标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定期督导指标完成进度,及时优化调整工作举措,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确保后续免开资金绩效目标全面落地,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3.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jpg

附表2附件最后-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jpg

附表3.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jpg

附表3尾巴附件最后部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jpg

第五部分  附表

502-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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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