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函〔2026〕428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授权单独开展评审的地区、单位除外。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驻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高评委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需以个人身份参保6个月以上、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高评办报送。
二、申报条件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离方式。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各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核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岗位需求等信息,并加盖印章确认的程序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知促发〔2023〕4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规定执行,可登录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查询和下载。
为加强论文审核,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先上传至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业绩管理信息系统“论文论著管理”栏(网址为https://118.122.112.9/),并导出带有条形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专用”水印的附件材料,再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学术成果(论文论著)、重要专业报告”栏(网址为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对于提交的论文论著材料,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业绩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自动与维普等主流论文网站对接查重(查重率不得高于30%)。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数据平台查询的,应上传由专业刊物编辑部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说明,并提供编辑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高评委核实。
三、申报方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同时,按照《2026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上传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理论考试、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晚于申报人网上提交时间),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扫描件,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复审(单位提交时间应在公示期满后)。
(三)复审推荐
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权限对各单位初审推荐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委受理(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申报受理
高评办按规定逐级受理、审核各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可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逐级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高评办将现场受理。
(五)答辩评审
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情况。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公告栏。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评审结果
高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省内委托评审的,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七)办理相关手续
各主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2个月内,到省市场监管局领回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省市场监管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只从事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工作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工勤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审核并确保真实,出具同意申报的函并加盖鲜章,可以参加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到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任职起算时间为满足条件年限的1月1日及之前取得职称,即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工作满5年,需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
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职称工作负责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在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取得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该业绩材料评审通过职称的(含转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
(六)为方便后期工作联系,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经办人员加入“2026年度知识产权职称申报群(QQ群号:378188548)”。
六、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4日18: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请各级单位及时审核,逾期无法提交)。
(四)个人线上修改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0月29日,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瑞升芭富丽大酒店(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7号)。
联系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07529
电子邮箱:1491913812@qq.com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6117759(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问题反馈邮箱: 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
1.2026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高级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