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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 四川省 四川科技厅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布日期:2026-09-02 15:05:42 发布机构:资源处 文 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省 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发布 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 ” 重点专
申报时间窗口
申报中 2026-09-02 至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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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摘录
一、申报要求 (一)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研发”),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828/5864.html) 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 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 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3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年10月8日18:00前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 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 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3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年10月8日18:00前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3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年10月8日18:00前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 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条件
企业基础资质
资质级别省级
发证日期2026
认定机构科技部
注册与经营年限
注册地址要求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
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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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 发布日期:2026-09-02 15:05:42
  • 发布机构:资源处
  • 文 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研发”),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828/5864.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单位于2026年938:00至2026年108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108日18:00“四川政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四川政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大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合作处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王蔡君,何颖

话:02886631802,17828053146

箱:sckjtgh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 8 31

  • 附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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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信息